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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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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研字[2006]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决定
各院系所:
为贯彻落实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师校发[2005]31号)及《北京师范大学“985工程”二期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05]27号),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决定在已经启动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创造条件,在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面向全体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程领域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工作。现就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与具体内容、建设范围与资助标准、组织管理工作等提出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课程是最重要的学习资源,教学是教育工作的基本途径。国内外著名大学均非常重视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建设,特别是学位基础课程建设,把促进高质量的、有效的和灵活的课程学习作为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措施和根本途径。针对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与教学实际,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建设好一批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有利于整体提升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水平,有利于切实保障和稳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质量和发展潜力,并为整个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具体内容
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思路是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打造精品、整体提高。总体目标是要建设一批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新要求,反映科学研究新进展,体现新时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方针精神的视野宽广、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手段先进、学生满意的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品牌课程、示范课程。
具体地说,这次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目标是:
1.课程内容选择和组织充分体现研究生层次的特点,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有显著区别;编写出反映各自学科基础和学科前沿、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适合研究生学习特点的优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2.建设一支由主讲教授负责的包括2—3名专任教师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学位基础课程教师团队。团队成员之间能够就所承担的学位基础课课程与教学实践问题进行经常性交流和研讨,每学期至少3次,并记录交流和研讨的内容。
3.教学活动要努力夯实学生专业知识基础,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与专业知识相联系的积极态度和正确价值观;有规范的教学大纲(含教学目标、学习建议、教学计划、考核方式、学习资源索引等);教学方式体现研究生教学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体现学科特色,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善于运用研讨式、案例式、问题式、小组合作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显著提高教学效果。
4.重视新技术在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中的应用,鼓励建设数字化网络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学习资源库等教学材料全部上网,对我校注册研究生免费开放,实现优质课程和教学资源校内共享和动态更新。
5. 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实验教学的水平和质量,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积极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建设范围与资助标准
本次立项计划建设的课程范围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分别建设5门面向本学科全体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基础课程及教育部规定的面向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外语课程、政治课程和受益面大的公共体育选修课程。我校目前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因此,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上建设的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数量共有80门。全校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政治课、体育课共建设7门。因此,本次全校共建设87门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其他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项目资助办法另行制定。
为了体现我校对于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的高度重视,加大研究生课程与教学投入力度,提高院系所和主讲教师申报项目的积极性,确保实现这一轮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预期目标,研究生院决定每门课程建设项目的资助额度为4—6万元人民币。鼓励各院系所以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加大各院系所研究生课程建设力度,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
四、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1.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的确定
一级学科的5门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由一级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本学科专家,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广泛的课程调研,参考国外大学相关学科学位基础课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审定。一个学科涉及两个分会的,由相关分会协商后审定。5门课程一般应是本学科全体硕士研究生都必修的课程,有较大的受益面,其中应有1门为方法论或实验性课程。各一级学科的课程确定后,院系所将确定的课程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并向本院系所教师公布,组织院系所教师积极申报。
2.申报教师的条件
申报教师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5年从事相关学科的教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进行教学。申报教师应组织2—3人组成课程建设小组。
3.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课程建设的申报通过公开竞争和院系所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申报。申报教师认真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报院系所。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评审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最后审定,批准后正式立项。
批准立项的项目认定为学校的正式教改项目。
申报时间安排:
2006年11月6—20日,相关学位分会确定本一级学科的5门基础课程,将课程名单(附件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11月21—30日院系所组织教师申报(申报表格见附件二,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
12月1日—12月8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并下拨经费。
4.项目检查
项目建设时间为3年,即从2006年12月9日起至2009年12月9日止。研究生院分两次拨付项目建设款项,第一次拨付3—4万元,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的经费。
经费使用办法遵照《北京师范大学“985工程”二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师校发[2005]11号)和学校财经处相关规定。
2008年10月,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交流。项目负责人应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后向研究生院专家组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研究生院将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学生评教等方面信息对课程建设提出改进建议。
2009年12月,项目申请人应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项目完成报告,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专家组审核后,评审结果将予以公布。对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
各院系所应高度重视课程建设的立项申报工作,周密组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将本次工作作为提高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契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新发展。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处 王远;电话:58806042;
电子邮件:wangyuan@bnu.edu.cn;办公地点:主楼A区207室。
附件一:《一级学科基础课程名单》、《公共课程名单》
附件二:《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建设申报表》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6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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