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6年1月1日—2月28日,热烈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2、网上报名成功且于2006年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务必于2006年3月22日上午8点至23日下午4点携带本人网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前来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采集照片并确认报考信息,逾期不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不需下载准考证,现场采集照片后统一领取。 4、现场采集照片时,研招办对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原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下同);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同等学力考生需出示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考生面试时须向所报考院系提供的书面材料见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202.204.209.122/yjsy/main.nsf/0/FD4FBAAAF44E918048256FB300040066?open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