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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研究生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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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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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应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后自费出国(境)留学,应由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申请表》,经所在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同意后,连同国(境)外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研究生院管理处,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档案、户籍转存手续。
二、应届毕业研究生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其本人档案、户籍可在以下三种去向中任选一种:
1、档案、户籍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档案存放在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户籍须转回生源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
3、档案、户籍分别转回生源所在地档案、户籍管理部门。
三、每年为应届毕业研究生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手续的时间为4月1日—7月1日,过期不再办理。
四、研究生院不为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开具应该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单位出具的各种证明、介绍信等;不受理豁免申请;不为已经去港澳台地区学习的毕业研究生办理延期或出国等手续。
五、有关咨询电话: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处 58808883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8808153
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户籍室 58808055
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58802284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为出国(境)留学人员代管档案、户籍
相关规定介绍
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应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后自费出国(境)留学,其本人档案、户籍可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代管。办理存放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由研究生院管理处开具);
2、学校同意户口迁出证明(由研究生院管理处开具);
3、集体户口卡原件;
4、国(境)外学校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翻译件(须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
5、护照(港澳地区的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6、签证(港澳地区签注)原件和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8、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9、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uiguo.cn);
1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存档回执;
11、档案、户籍管理费。
欲详细了解其他相关情况,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登陆中国留学网。
咨询电话: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档案) 82301015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户口) 82303958
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北京语言大学家属院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公楼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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