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做好二零零七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请你们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选聘办法的条件审核评定。请有关院系于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将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加盖公章)和签署评定意见后的《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报送至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备案。附: 1、《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2、《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注:参聘教师可自行从研究生部主页(网址:gs.cufe.edu.cn)的滚动公告通知栏内下载《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部 200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