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研究生新生复查工作的规定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的质量,根据原教育部 (84) 教研 046 号文的规定,对新入学的研究生要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
一、复查内容与要求
1 、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复查,如发现新情况,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要取消研究生资格,及时退回原单位或学校。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其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要在良好以上,否则取消其研究生资格,退回原单位。
3 、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 、新生入学手续不完备、缺档案者,所在系必须及时催促其办全手续并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
5 、委托培养、定向、自筹资金研究生必须签具完备的合同,否则应退回原单位或原学校,其入学手续严格按合同规定办理。
6 、入学后三个月内如发现徇私舞弊等不合招生条件者,经校长批准,取消其研究生资格。
二、复查办法
1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及档案等由所在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处,对不合招生条件的,应单独提交报告,由研究生处审核处理。
2 、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安排好体检日程后通知各二级学院组织新生参加体检。结果由医院报告研究生处,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要提出书面诊断证明,由研究生处审核处理。
3 、复查期限:各二级学院和校医院应在十月底 ( 秋季入学 ) 或四月底 ( 春季入学 ) 前结束,研究生处在接到各二级学院和校医院复查报告于半个月内结束审核,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