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条件
1、申请调剂的考生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制订的2006年研究生复试成绩标准。
2、申请调剂进我校的外单位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
3、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与拟接收专业的统考科目应当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我校接收调剂的考生一律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
二、调剂流程
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1、考生将《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点击下载)直接送交拟调剂院系,由调剂院系对考生报考和调剂资格进行初审。
2、各院系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情况汇总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进行复审。
3、拟接收的考生本人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inayz.com.cn[公网]和www.chinayz.edu.cn[教育网])生源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下载考生信息以及图像信息。信息汇总后,研招办将于4月14日前下发调剂考生信息。
4、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接收函,调取原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加盖公章的《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5、发放复试通知书。
申请调剂至其他院校的本校考生:
待教育部2006年研究生复试成绩标准制定后,持接收院校的同意接收函,到研究生招生办领取《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或由接收单位直接将接收函发至我校研招办。
三、调剂原则
1、我校招生规模未满的专业,优先调剂本校一志愿合格考生。
2、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成绩没有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标准的考生不予调剂。
四、如欲调剂至我校的考生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相关材料送至(或寄至)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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