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线(1)学科教学(英语):三门联考科目(英二,教育学,心理学)总成绩不低于155分,教育学,心理学均不低于30分,英语二和专业英语均不低于60分。(2)其他学科领域:三门联考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总成绩不低于155分,英语不低于40分,教育学,心理学均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二、破格复试对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学奖或有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者,或三门联考科目总成绩高于175分,但个别单科成绩稍低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适量予以降分破格复试。满足上述条件者最终能否进入复试范围,请1月15日后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询。三、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安排在1月22日至31日之间,各学科领域的具体复试安排将于1月15日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