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经北京大学(以下简称“北大”)与新加坡国立大学(以下简称“国大”)两校共同研究决定,2007年北大中国语言文学系和国大中文系联合举办“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
北大中国语言文学系是享誉国际的中国语言文学研究重镇,在汉语语言学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根底及强大的教学研究阵容。国大中文系为东南亚汉学与汉语教学研究的主要学术机构,其汉语专业教师均具有世界各地著名大学的博士学位和专业训练。本研究生班将结合两系的学术强项,统合两系丰富的教学资源,为中新两国和国际学术界培养具备从事与汉语有关的研究、教学及应用方面的高层次优秀专门人才,推动相关领域的国际学术合作与学术进步。
本研究生班的学生在北大和国大完成规定的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将由两校分别分别授予硕士学位。
二、申请指南
本项双学位硕士班分别在中国大陆和新加坡两地同时招生。
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公民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和学校组织的复试(推荐免试生只参加复试);港澳台公民需参加教育部为港澳台人士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复试;
已初取为北大中文系语言类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和报考中文系语言专业达到北大和中文系当年录取分数要求并通过复试的考生,均可向北大中文系提出参加该项目的申请。
申请人的第一外语须为英语。因需在国大上课,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托福550分以上,雅思3.0以上,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65分以上,大学英语六级通过或四级优秀。
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持有外国护照者一般应向国大提出申请。外国公民若有特殊的原因需在北大就读,可按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申请。
中国内地(祖国大陆)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可在2007年3月中旬前提出申请;港澳台生可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外国公民若需在北大注册,可直接与北大中文系联系。
三、学籍管理
本研究生班的学生根据两校的相关规定,通过考试或资格审查,可同时取得两校的学籍。两校分为主校区与辅校区。主校区为注册校区。学生原则上以申请学校为主校区,须接受主校区的学籍管理,其主要学业在主校区完成。因此,在北大报名的学生一般在北大注册,并按北大的学费标准缴费,执行北大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
四、学习期限
以北大为主校区的学生学习期限暂定为三年。
五、课程学习
学生主要在主校区上课,其间由两校安排前往辅校区全日制修读一个学期的课程。北大校区的学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在国大学习。
六、毕业要求
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修读8门以上的专业课(两校区各4门)和北大研究生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其他公共课程,并取得合格的成绩。
所有学生必须完成一篇汉语语言学领域的硕士学位论文(9至10万字),并通过论文答辩。每个学生的论文均由两校各派一名教授联合指导,并经由两校教授联合评审。
论文答辩在两校分别举行,由两校教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以视像会议的方式进行。
经两校将分别审查和认证符合毕业的要求的学生,可以分别参加两校的毕业典礼,分别发给两校的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分别授予国大和北大的文学硕士学位。
七、学费
本项目不设奖学金,学生须按两校的规定向主校区缴纳学杂费。北大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8万元(人民币),包括住宿在内的其他生活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房。在国大学习期间不需另行缴纳学费,但需自己支付往返交通费和生活费,约4千新元(折合人民币2万元)。
八、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3045,曲老师
地址:100871北京 北京大学 五院
电子邮件:
主页网址:http://chinese.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主页网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其他各地学生需要申请表格及有关本项双学位课程其他详情之资料,可直接向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查询。
Department of Chinese Studies
Faculty of Arts and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The Shaw Foundation Building
AS7, Level 3, 5 Arts Link
Singapore 117570
电话:(65)65163352
网址:http://www.fas.nus.edu.sg/chs/
电邮:chsbox1@nus.edu.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