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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6年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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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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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6年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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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体系相互依存的进一步加深,我国急需既熟悉中国国情,又深谙西方经济学理论的专门人才。为满足社会需求,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06年,北京大学面向全国招收80名全日制计划外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商学院培养。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报考医学部者三年或三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中旬浏览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3.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四、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为2005年1月中下旬。
招生院系:深圳商学院(047)
专业:西方经济学(020104)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3数学(三);④831经济学理论;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硕士招生主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3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4.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般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五、录取本专业为计划外招生。计划外招生中委托培养的学生,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的学生,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北京大学有关规定自主择业。对于委托和自筹资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委托单位或本人与学校签订相应的委托或自筹资金培养硕士生合同书。
六、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培养1、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授课教师队伍由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的知名教师共同组成。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北京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课程主要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与战略研究、产业组织、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与监管、公共财政学、制度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财务报表分析与商业道德、资产评估基本原理、金融数学、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公司并购与重组、金融工程学、利率建模、信用风险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商业银行与房地产金融、专题研讨等。
3、授课老师:依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的师资力量,联合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的优秀教师,以及深圳研究生院教师共同组成教师队伍。其中包括:北大的海闻、周其仁、平新乔、卢峰、陈平、姚洋、孙祈祥、何小锋、夏庆杰、苏剑、龚六堂、陈玉宇等教授和香港大学的张介、肖耿、宋敏、张俊喜、邵启发、谢国生、刘俏等教授。项目主管为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兼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商学院院长海闻教授。
八、学费标准学生须按学年缴纳学杂费,其中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0元(含论文答辩费),共计75,000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分学年缴纳。入学后可视情况申请商业助学贷款。
九、住宿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套),实行公寓式管理,费用自理。
十、研究生的助学金与奖学金1、为了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参加国家研究生统一考试,愿意到深圳就读,成绩在该专业前10%的学生,入学后可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奖学金。
2、学生在深圳就读期间,每月可享受1000元助学金;助学金按每年十个月发放。
3、依据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奖励条例,每届硕士研究生在修完全部必修课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考察,二年级下学期在深圳校区进行奖学金评定。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767162(北京),0755-26035372(深圳)
校内地址:北京大学红三楼3112室,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邮编:100871)
深圳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邮编:518055)
E-mail: yjszs@szpku.edu.cn
注:本说明仅适用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6年招生,如在200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我校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奖助学金政策以及住宿安排等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否则,仍按以上办法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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