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报名前:
1、首先应登录“中国政法大学”主页(http://www.cupl.edu.cn)后(点击“招生就业”后,再点击“研究生招生”),认真、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名信息;
2、考生必须认真、仔细的阅读所在报名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发布的报名公告。
三、网上报名日期: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05年9月18日至23日8:00---23:00自愿网上预报名;
2、其他在职人员及未于9月18日至23日网上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31日8:00---23:00。
上述报名日期内,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要求正确选择本地区考点,除“报考点”和“报考单位”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已向“报考点”提交,并经我校确认后,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未在上述时间网上报名的考生,逾期一律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chinayz.com.cn或http://www.chinayz.edu.cn。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本人网上的报名号、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及报名费,于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到你在网上所选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交费及摄像(凡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选择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和考试必须在同一地点。
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
七、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是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八、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考生网报信息无效,并需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逾期一律不再补报。
九、未按规定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