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洁,教授,曾讲授《现代汉语与修辞》、《写作》、《演讲与论辩艺术》、《司法口才》、《司法语言》、《大学写作》课程。曾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法律语言研究”等论文21篇,其中国家级语言学核心刊物2篇,收入国际学术论文集1篇。著作:《中外著名讲演词选萃》获1989年全国优秀图书奖,专著:《演讲与论辩艺术》、《法律语言研究》,主编:《法律语言学教程》获200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2000年国家图书大奖,国家“九五”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律语言研究” 主持人;2003年国家教育部语委社科项目“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与司法实践研究”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