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北京化工大学!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并认真阅读我校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免因自己疏忽而影响了报名、考试和录取。 1、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的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www.chinayz.com.cn)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页http://www.bjeea.cn),认真阅读《2007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2007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缴费。 4、网上咨询 2006年9月12日-14日每天8:00-17:00,欢迎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的考生登录http://yz.chsi.com.cn/(公网)进行网上咨询。
点击“在线咨询”——“北京化工大学”——在线提交问题 5、应届毕业生预报名 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毕业生中欲报考研究生的同学,应登录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间:2006年9月18日-9月2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填报的信息和网上支付有效。
6、报考“推荐免试”考试方式考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由推荐学校发给报考校验码,选择我校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7、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无论京内、京外的考生都必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报考点,报名费150元。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要特别注意,应选择接收单位指定的报考点。 8、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北京化工大学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收取报考费每人150元。 9、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⑴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没有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考点的京外考生,请到所选报考点查询。
⑵现场确认地点:届时请考生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留意公告信息。我校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buct.edu.cn/ ⑶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10、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统考: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只能填报北京化工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 (3)应试的外语语种按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任选一种。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只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才能够选择英语(单)和数学(单)考试科目。 11、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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