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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考研多媒体设计与艺术学院复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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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 文章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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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复试资格
凡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经过院系的资格审查合格。凡未经院系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凡不能按时提交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和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关于复试资格的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3)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5)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证书、文件及一份复印件。
凡提交资料与本人报名时提供信息及实际不符合的,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三、关于复试安排、内容
复试时间:2007年3月27日 上午10:00---12:00; 下午2:00—4:00
复试地点: 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乙平房)
复试内容: 上午 命题专业写作 (笔试)
下午 专业问题简答与专业英语口语与听力 (面试)
四、关于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第二天公布复试结果及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参加体检,领取协议书和政审表。
五、关于复试事项解释
本复试工作安排未尽事宜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10-82315088
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06年3月13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划分的标准确定。
总分要求:320分;
外国语要求:45分
政治理论课要求:45分;
业务课1和业务课2要求:80分。
复试名单
考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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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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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0210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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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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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0210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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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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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0210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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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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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0210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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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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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0210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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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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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0210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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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蕴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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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0210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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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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