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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概况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于1999年成立,现有教职工190人,其中教研人员172人,教授、研究员18人,副教授、副研究员7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8人,硕士学位的82人,分别来自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著名高等院校。还聘有英国、美国、日本和德国外籍专家多人。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职能:全校公共课程教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课程、外语、人文素质教育类课程)、培养人文社会科学人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双学位、外语培训等多个层次)和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包括邓小平理论、经济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学与科技管理、高等教育、外国语言与文学、法学、语言学、音乐艺术等)。学院基本建制有三系一所:外语系(含英语、日语、德语、俄语(公共课))、社科系(含“两课”、经济学、社会工作)、法律系、高等教育研究所和外语培训中心。现有八个硕士点:高等教育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政治经济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英语、德语、日语)、英国语言文学、法学、科学技术哲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学与科技管理)一个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六个本科专业:英语、日语、德语、经济学、法学、社会工作;一个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我校与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合作的德语培训中心设在本院,目前每年招收学员逾百名,经过强化培训两个学期后,参加由德方出题并主持的德国大学录取资格语言测试(DSH),十几年来其通过率均在80%左右,到目前为止中心已向德国输送了近千名优秀毕业生。本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设有人文资料中心、多媒体网络语音实验室、多媒体外语(英语、日语、德语)专业专用教室、模拟法庭、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外语听力训练实验室、研究生专用计算机室、教师专用计算机室和覆盖校园的无线听音学习设施。我院具有较强的人文社会教学与科研能力,近年来在一些研究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先后主持、参与过十余项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出版专著、教材和工具书140余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400余篇。
一、本科教育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法学各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法学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文件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特色:
基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律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本专业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经济和外语的法律高级人才。课程设置中除了保证本专业主干课程外,还开设了大学数学、计算机基础、现代科学技术概论、自然科学概论、企业管理等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同时注重法律与科技的结合,在知识产权法、环境与科技法方面开展特色教育。
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经济学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较好地掌握了经济学专业技能与背景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主要从事经济分析、经济管理、经济学研究,以及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专业特色:
经济学前沿理论与经济分析、经济管理等实用知识相结合,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着重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及中国现代化的理论探索,利用学校的资源,培养学生比较广博的知识、理工科的分析能力、理论与实际方面的创造性。
授予学位:本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社会工作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理想、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多元的社会工作岗位上从事社会服务、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及心理咨询的专业人材。
专业特色:
教学实践在本专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使学生整合所学知识,掌握专业实践技能,除在教学过程中补充操作模拟训练外,还强化实习环节,有督导的实习共800学时,与国际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要求相一致。社会工作实习主要在实习基地和相关机构进行。
授予学位:本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英语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一定的科技贸易知识和科研方法,培养的学生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人文、科技、管理及中国语言文化知识,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能力。
专业特色:
本专业依托我校较强的理、工、管学科, 发挥以上学科的优势, 使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较广泛的理、工、管科知识(如数学、物理、计算机、经贸、管理等), 又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基础,有一定的上机时间。 知识结构体现文科和理、工、管学科的有机结合,突出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各种适应能力的培养。
授予学位:本专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日语专业
培养目标:
主要学习日本语言文学,以及相关的日本文化、社会、政治、经济、历史等日本学领域,使学生的读、写、听、说、译等方面技能得到全面的训练和发展。并了解一定程度的科技经贸日语。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之外,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方法。
专业特色:
本专业依托我校较强的理、工、管学科的背景,发挥以上学科的优势,使本专业的毕业生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拓宽学生毕业后继续发展的方向。
授予学位:本专业授予(语言文学)学士学位。 (说明:本专业招收日语为零起点的考生,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
徳语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徳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徳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熟练培训。掌握一定的科技、贸易知识和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等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与较强的能力。
专业特色:
本专业依托我校较强的理、工学科,发挥以上学科的优势,使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较广泛的理、工学科知识,又有较强的徳语语言基础,突出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的培养。
本专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说明:本专业招收德语为零起点的考生,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
赫尔玛助学金:
赫尔玛助学金由德国已故友好人士赫尔玛·阿·赛德尔女士-捐赠,于2003年4月设立。资助对象为理工大学德语本科或硕士学生,条件是家境贫寒但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将有两名申请学生获得,金额各为人民币叁仟元。该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由教师、学生代表和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研究生教育:
1、高等教育学:
培养高等教育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设有、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政策、成人教育学等研究方向。取得多项优秀成果,出版了多部具有影响力的著作和论文。
2、教育经济与管理:
培养熟练运用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从事教育领域的经济现象、经济行为和管理行为规律研究人才。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教育经济学。
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培养掌握坚实心理学基础理论和系统心理咨询专门知识和技能,胜任大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主要研究方向:心理咨询与评价、心理健康教育。
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培养从事语言学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的高层次人才。主要研究方向:语言学、外语教学、语言与文化、日语语言学。拥有素质高、专业水平出色、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主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有国外留学经历,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科研成果卓著,承担过多项高水平研究项目,并获得了国家级和省部级奖。
5、英语语言文学:
培养掌握坚实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和系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翻译及管理等工作的人才。
6、政治经济学:
培养既掌握经济学理论又对国民经济实际有深入了解的高层次研究和应用型人才,侧重对政府、政治、制度的经济学研究,以及企业、金融研究,造就能适应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急需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是我校“985工程”的重点建设学科。
7、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发展、科技政策及科技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经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培养理、工、经、管、文、法等多学科交叉,具有丰富管理理论知识的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研究方向:科学学和科学社会学 、科学技术管理研究、科技政策研究。
8、科学技术哲学:
本学科培养具有扎实的科学技术和哲学基础,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创造力、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从事科学技术管理、知识管理、技术创新管理等及科学技术哲学教学或研究的高层次人才。研究方向: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与科技政策、科学社会学、科技传播学。
9、法学理论:
培养掌握坚实的法理基础理论和系统法学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法学理论的教学、研究工作,及更广泛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包括司法实务、行政管理、企事业法律事务和社会法律服务等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比较法学和司法学。
三、教学科研条件
1、多媒体网络语音实验室
2、多媒体外语(英语、日语、德语)专业专用教室
3、模拟法庭
4、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
5、外语听力训练实验室
6、文科研究生信息中心
7、教师专用计算机室
8、人文资料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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