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师范大学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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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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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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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之一。我校法学目前拥有2个博士点,5个硕士点,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条件优越。200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100名法律硕士,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①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符合者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可在我校研究生网主页http:// grad.njnu.edu.cn或学位中心主页上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同时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②考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具体时间及网址可于7月初在我校研究生网或学位中心网查询),选择南师大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同时记住网报编号用于现场确认,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①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于2005年7月28-31日到南京师范大学来进行现场确认,因确认时需现场采集图像,所有考生须由本人亲自前来; ②考生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持网报编号、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和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照相等。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23日;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政治理论考试与面试同时进行,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第2次印刷)。 3、报名考试费: 240元。 五、学制与学费 春季入学,学制三年,课程学习以集中授课为主。学费共30000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2、我校不接受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江苏省南师大报名点,并到南师大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部门:南师大研招办 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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