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2年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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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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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02年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五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和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重点招收政法部门人员。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司法部法规教育司、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的统一部署,持推荐证明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也可报名(此类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2年7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31日。
报名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报考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浙江省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在填写《200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或在浙江大学校园网下载,网址:http://grs.zju.edu.cn),获得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厅、政法委、公安厅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在填写《200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盖章)后,可直接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出示:1、获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张贴照片处还须加盖骑缝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共计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面试;其余四门实行全国联考。
四、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课程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
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符合国家录取条件的前提下,在征询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由我校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经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厅、政法委、公安厅主管部门推荐的符合报考条件并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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