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系统公招笔试将于5月26日进行。昨日,市高院在网上发布公告,提醒报考人员5月25日9:00-15:00到市高院领取准考证。
代领准考证需身份证原件
据介绍,笔试全市统一在重庆市第七中学进行,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或电子档案制作费收据)到市高院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领取,被委托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考务费收据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公招的相关规定,报考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所有考试科目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两类报考人员可享受加分
报考人员中,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可免考《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渝中、江北、南岸、沙坪坝、九龙坡、渝北、巴南、北碚、大渡口、万盛、长寿、江津、永川、合川、双桥、荣昌、大足、铜梁、璧山、綦江、梁平、垫江等区县的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截至2007年6月底,在我市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以及在服务期满后1年内且期满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黔江区和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少数民族考生,属当地主体民族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种条件的,只加分一次。免考《法律基础知识》和加分可同时享受。
据了解,公招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考生按报考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笔试成绩查询网站为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和重庆法院网。查询笔试成绩的时间于笔试当天在考场公布,并于次日在网上公布。除网上查询外,考生也可按《考生须知》中介绍的方法查询。 (记者 彭述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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