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山东大学将从2008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本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完善注重科学研究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进一步理顺学校、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关系,使责权利更为明确。改革将以合理配置相关资源作为切入点,学校内部统筹规划和使用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导师的部分研究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构筑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导师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科学研究的主导作用,强化导师责任,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山东大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在本次会议上,领导小组认真讨论并制定了《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研究了山大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整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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