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通过大学英语四级;②以第一作者在所报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③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并提交加盖进修单位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④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荐免试
获得国内重点大学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08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见《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二、报名
1.全国研究生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
2.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08)报名,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5.考生报名确认后,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寄送以下材料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英语水平,兴趣特长等);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5)所在院系出具的应届在校生证明信。内容包括应届生身份说明(请注明是否为定向或委培生);专业及综合成绩排名;思想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评价意见。
(6)非应届考生请提供两封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亲笔“推荐信”(打印推荐信无效),推荐信须由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5.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复试前通知。
五、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
六、学制
学制3年。
七、相关资料
我部备有近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需要者请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购买。
八、招生咨询
1.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可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华教育网:www.chinaedu.org.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0083)
联系电话:010-6209751262097064
电子信箱:zs_rip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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