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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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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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8 12: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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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 (3)研究生毕业或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限报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公告)。网上报名须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非应届毕业生需在网报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填写本人学号。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各类证书编号予以网上核查。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 (2)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上、中旬),到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教务处的介绍信、学生证和身份证; (2)在职人员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报名(原件)。 四、考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约在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政治分值100分,外语分值100分,数学分值150分。由我院自行命题的专业基础课分值为150分。各理论基础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 五、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凡属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六、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的硕士生,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脱产攻读学位。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最终的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友情提示: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敬请关注。 招生单位: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地址:合肥市金寨路856号; 邮政编码:230022; 单位代码:10878; 联系电话:0551—3513085; 联系人:孙老师 Email:xkb@aiai.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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