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教育部学位办2006年专业学位招生文件未下达,重庆大学2006年高校教师招生简章与教育部学位办文件有不同的地方,以国家学位办文件为准。
重庆大学2006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专业学位代码:910100)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提高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我校2006年将继续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15个,分别以15个学院招生,招生计划300名。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重庆大学。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的院校教师。重庆大学在职教师报考本校仅限报重庆地区其他招生高校无我校相同的招生专业。
二、招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精密仪器及机械、材料学、热能工程、电工理论与新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结构工程、市政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各学院具体的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以及收费标准等详见《重庆大学2006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1、2006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时间与报名网址请于2006年7月上旬进入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查询。重庆地区报名的考生,请在2006年7月通过互联网登录重庆市教委网站:http://WWW.cqjw.gov.cn进行网上报名。请报考重庆大学的考生务必在“备注一”中填写“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代码”,“备注二”中填写“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名称”(见“重庆大学2006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网上填报信息完成后,请仔细逐项核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信息。网报信息核对(包括备注拦中考试科目及科目代码)。
报考我校建筑城规学院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的考生请到重庆大学报名点报名,请于7月先登录重庆市教委网站:http://WWW.cqjw.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报后于2006年7月下旬(规定时间)到重庆大学报名点照相以及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在其它报名点报名的无效。;
2、网上报名后,考生凭经打印的网报信息表、报名考试费,于2006年7月下旬(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以及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及缴纳报名考试费。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网报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根据教育部学位办有关规定,现场报名时报名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自审。资格审查在面试期间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其中“GCT”考生由全国统一命题、全国联考,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统一组织。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为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而“建筑设计(含建筑理论)考试时间为6小时。
各专业具体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请见附表(重庆大学2006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GCT”考试、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上研究生院网查看。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面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上研究生院网查看。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或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cqu.edu.cn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分别贴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免冠照片,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后,交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届时须出示以下材料:①签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招生单位,一份留考生单位);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自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于2007年春季入学。
七、培养及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期限一般为3年,最多不超过5年。
八、授位
修完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教育部学位办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招生联系方式:
各学院联系电话见《重庆大学2006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5286 联系人:张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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