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原国际经济法系)成立于1984年。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一。2002年我校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3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全国最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享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权。法学院现有教师39名,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19名。博士生导师为沈达明教授、沈四宝教授、高西庆教授、焦津洪教授、王军教授、黄勇教授、丁丁教授。现任院长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博士生导师沈四宝教授。法学院现有本科生382名,硕士研究生660名(包括5名外国硕士生),博士研究生56名(包括2名外国博士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数量越来越大,法学院学生的数量与质量都将有新的突破性发展。 法学院自设置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以来,以独特的专业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著称,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三会”人才的特征: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法学院始终注重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工作、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严谨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考试制度,尤其注重案例教学法,为中国未来的法学家、高级法官、高级涉外经济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个学习深造的培养基地。 法学院开设的国际商法、比较公司投资法、比较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证券法等课程主要采取案例教学法(包括英文原文案例),内容学贯国内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法学院始终把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放在首位,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迅速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创新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