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研信息及复习指导 新闻动态 | 报考指南 | 复试调剂 | 复习指导 | 院校导航 | 专业学位 | 经验心得 | 客服中心 | 投稿 | 合作 ·付款方式·联系方式·服务保障
考研专卖店 试卷笔记 | 公共课书籍 | 辅导班 | 专业教材 | 学习卡 | 下载免费资料 政治资料 | 英语资料 | 数学资料 | 专业课资料 | 其他资料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课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07年研
中国人民大学08考研招生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08年考研招生情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06年硕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06年硕
中国人民银行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招办地址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06年硕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06年硕
Q
导航: 易考网 >> 院校导航 >> 北京高校 >> 中国人民大学 >> 文章正文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首届研究生新生辩论赛圆满落下帷幕[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首届研究生新生辩论赛圆满落下帷幕[图]
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5 12:08:00     
[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请选择合适的字体颜色:
11月30日19:00,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实践部和辩论队联合主办的首届法学院研究生新生辩论赛在明法602模拟法庭圆满落下帷幕。正反双方就“预防酷刑最有效的措施是/不是排除非法证据”展开了精彩绝伦的唇枪舌战,最终,由双学士张奇、法学硕士陈愚、法律硕士刘珊涌组成的反方凭借出色的发挥、默契的配合击败正方,夺得本届大赛的冠军。正方三辩、2007级法律硕士俞莲荣获全程比赛的最佳辩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副教授、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吕泽华、法学院研究生辩论队队长唐兴担任本次大赛的评委。法学院团委书记郑小敏,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何遐祥,研究生会主席助理,博士生部部长郑重莅临比赛现场,给予了比赛大力支持。

        开篇立论,双方对“酷刑”的定义即有所区别,正方主张酷刑应限定为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反方则强调广义的酷刑还包括纯粹的精神折磨等。定义的过分狭窄一度使正方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之嫌而处于下风,于是,他们在攻辩阶段及时调整策略,将狭义的酷刑进一步明确为主要矛盾,遗憾的是主要矛盾的标准模糊不清,一度错误地将“最主要”的判据界定为“最引人注目”,反方敏锐地抓住战机,果断出击,迫使正方再次自我否定,将判据修正为“最紧迫”。正方立场的游移不定,使反方得以扩大战果。自由辩论阶段,双方凌厉的谈锋、激烈的对抗,将比赛推向白热化高潮。在立论拨乱反正之后,正方渐入佳境,开始缩小差距,三辩俞莲圆满地承担了大部分狙击任务,展示出扎实的刑事诉讼法功底和犀利的论辩能力。总结陈辞阶段,反方三辩一度画蛇添足,将预防酷刑的最有效措施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所幸大局已定,有惊无险。

        三位评委从不同角度对赛况的演进和选手的表现进行了中肯的点评。刘计划副教授首先就双方的立论基点和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的剖析,继而从学术角度介绍了中外理论界相关研究的进展情况,其精辟而详尽的论述使辩论赛场升华为第二课堂,使辩题上升为课题。现场观众受益非浅。

        吕泽华博士简要地进行了补充,对部分选手不能完全脱稿提出了批评。

        辩论队队长唐兴则对双方的攻防线索和辩论技巧进行了点评,并对辩论中出现的将法制观念淡薄简单归结为经济落后的论调提出质疑,援引恩格斯“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能演奏第一提琴”的论述,强调社会意识和社会经济在发展上的不平衡性。

       赛后进行了气氛热烈的颁奖仪式。三位评委分别为冠、亚、季军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辩论队队长唐兴为最佳辩手于莲颁发了奖品。

        本次大赛尘埃落定,但选手的智慧碰撞却余音绕梁。辩论赛不仅供人欣赏,给人以启迪,更重要的是作为每一名身处其间的选手,将在艰苦的磨砺中得到知识、智慧、人格的加速升华。法学院研究生会衷心希望为进一步激发同学们钻研法学的兴趣和热情提供这样的平台,不断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易考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易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易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广告业务 | 网站申明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