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而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本报考点仅限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且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报名(报考我校深圳教学点的MBA考生须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报名,但在我校指定的外地考点参加入学考试,我校深圳教学点联系电话:0755-26548581,26548552)。
下列考生须选择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报名:
(1)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且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全国统考、法律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2)北京各高校推荐到中国人民大学的推荐免试生;
(3)报考中国人民大学MBA的所有考生(报考我校深圳教学点的MBA考生请在“备注”中注明“深圳MBA”);
(4)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单独考试的所有考生(不含西藏单独考试考生,西藏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名点,考试方式请选择“援藏计划”,并在“备注”中写入“援藏计划”四字)。
4、在本报考点报名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5、网上报名期间,本报名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网上报名信息有误的考生名单,请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时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此名单。网报信息有误者请按照名单上的错误提示及时修改网上报名信息。如因考生本人不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按系统组织生源,招生专业只有:西方经济学(经济学院),金融学(财政金融学院),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学院),外交学(国际关系学院),新闻学(新闻学院),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公共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民商法学(法学院、深圳研究院)。
其他专业不招收单考生。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正确选择单考招生专业。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显示的考试科目为我校统考考试科目,单独考试考试科目请以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上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单考生只能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应试语种只能选择英语。
7、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须在“备注”中写入手机号码、“备注一”中按顺序写入工作时间联系电话、非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8、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06年11月10-14日,携带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
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到现场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方有效。
9、在本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须于考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核准《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如有误,请速与人大研招办联系。
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
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10、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均实行网上发布,所有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请及时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11、中国人民大学各学院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12、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代码:1102;
中国人民大学代码:10002。
13、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联系电话:010-62515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