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凡因未按照公告要求报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请在200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提交个人报考信息。 2.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bjtu.edu.cn)查阅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以后随时密切关注该主页上的相关信息。 3.选择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选择在京外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不包括MBA联考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请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的公告选择报考点。 4.报考我校“MBA联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 5.申请单独考试的考生请先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bjtu.edu.cn)查阅申请单独考试的条件及办法,于9月29日前来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批,经我校审批同意的考生方可进行申请单独考试网上报名,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6.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北京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外省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交费。 7.我校不接收定向考生。 8.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考信息。凡提交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9.请考生认真填写“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确保以上信息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以便邮寄准考证和及时取得联系。因考生不认真准确填写以上信息而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邮件无法送达,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如需到我校自取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录取通知书,请在备用信息1中标注“自取”字样(三份材料必须都采用自取方式)。 11.所有考生均须在2006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2.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咨询电话:010-51688153。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6.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