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法学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被聘为教学科研一级岗教授。 戴凤歧讲授课程有《经济法理论研究》、《金融法研究》和《税法》等。其主要科研成果有《经济法》、《经济法通论》、《经济法的本质和功能》、《国民政府经济立法述评》和《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问题》等。其主持、参与的省、市级科研项目有《面向21世纪教材:经济法》、《企业法制论》和《完善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制改造的法律政策的研究》等。其《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问题》获校庆优秀论文奖。 戴凤歧教授还兼任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法学组专家成员等职务。 戴教授上岗后的打算是,在聘期内完成专著《中国经济法论》,带动全系科研活动,在2002年力争拿下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深入研究财经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特色及规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