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组长:贾康所长,副组长:丛安妮副所长、苏明副所长、王朝才副所长、刘尚希副所长、白景明副所长、罗文光主任。复试专家组由我所经验丰富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并参加过历年研究生招生复试。 二、复式准备工作: 1.我所根据教育部《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A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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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经济学[02] |
365 |
56 |
84 |
管理学[12] |
365 |
54 |
81 |
2.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 各学科专业比列均在120%以上。
- 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式方式:凡符合我所制定的复式分数要求的考生均确定为我所参加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 复试时间: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21日
- 复试地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 复试程序:
①复试专业(笔试): 4月18日上午8:30 —11:30
②口试复试:外语(听力、口语)、经济学综合、专业
4月18日下午1:30—4:30至4月20日(各科考试同时进行)
③ 体检:4月20日上午9:10分空腹在新知大厦一楼大厅集合,由本所张医生带队去304总医院体检。
④非本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4月21日上午8:30—11:30专业综合课; 4月21日下午1:30—4:30经济学综合;
复式考核方式:专业课笔试;经济学、专业、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外语听力测试为我所复试专家组统一制定并录音播放)。
- 初试与复试的权重分配:初试及复式笔试占70%;复试口试占30%。
- 复试成绩评定办法:每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口试)成绩由以下五方面组成,每方面在本学科总成绩中各占20%,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①对所答题目(外语听力)理解正确,判断无误; ②基本概念准确无误,基础知识牢固; ③有一定的知识面; ④回答问题时思维敏捷,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⑤有自己的见解并能充分论证。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我所将采取信函、通讯及去人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审。
- 对复式考生加分的原则及依据:凡经过我所本专业系统学习、修满学分并具有本专业研究成果两篇者,各学科均加5分。
3.复式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法:2006年4月6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式工作办法,网址:http://www.crifs.org.cn 三、复式结果公示及方式:复式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办法:按初试及复试考试成绩和我所的培养目标要求,参考考生在校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表现等进行拟录取,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五、所领导专门成立监督小组对此次复式进行监督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复议解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部招生办
200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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