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报名表中增加“出生地省市”及“最后学历证书编号”内容的通知 ____接到上级文件,在06年的博士报名库中增加了“出生地省市”及“最后学历证书编号”字段,请考生在打出的登记表中第一页最下端用笔填上自己的“出生地省市”及“最后学历证书编号”(应届硕士毕业生不用填),如在长春出生,则写:出生地省市为:吉林长春。 研究生院招生办________2005年11月30日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