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1.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上均不给分。2. 答题时可不抄题,但必须写明题号。3. 答案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者圆珠笔书写,用红色笔或铅笔均不给分。一、论情事变更原则。(40分)二、论预期违约。(30分)三、论保险制度的发展对侵权法的影响。(30分)此外,口试50分,抽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