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学(北京)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指南
一、 接受申请学位的专业 石油大学现有20个博士学位授予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其中以下20个专业可以授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地球化学 |
构造地质学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油气井工程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油气储运工程 |
化学工艺 |
应用化学 |
环境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化工过程机械 |
工程力学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无线电物理 |
企业管理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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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对象及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三、申请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登录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主页,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表,下载硕士课程进修协议书(打印三份); (3)报名材料:学位证书复印件(入学时验学位证书原件)、由用人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三份协议书;报名费100元(入学后统一开据收据)。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必须于6月30日前一并寄至石油大学研招办,否则报名无效。
2.入学:免试入学,由送人单位、我校及学员本人三方签订课程进修协议书后,我校发硕士课程进修入学通知书。入学后,学校尽可能提供食宿环境,费用自理。
3.课程学习及学位申请:学员入校后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同堂听课、同卷考试,课程集中脱产学习时间为:当年入学的9月-第二年7月(一个学年度)。修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统一考试”(每年6月份)取得合格证书后,允许进入论文工作阶段。论文采取本校导师和学员本单位专家联合指导的方式,学员一般回原单位结合生产、科研实际工作选取课题作论文,完成论文答辩。根据我校关于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果某一专业录取人数达到25人以上,可以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采取单独编班的方式上课,学习时间可以采取定期集中到校上课的形式进行,累计学习时间为9个月。课程学习到申请学位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4.课程学习及学位申请费用:课程学习费用为每人捌仟元,进入论文后,导师指导费、学位申请费每人肆仟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昌平.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0 联 系 人:吕晓东 雍太军 电话:(010)89733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