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者);通过推荐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在校优秀硕士生。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4:有两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