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我校招生专业,或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我校教师一般不得报考我校。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020101 政治经济学 20
020204 金融学 20
020201 国民经济学 20
020203 财政学 20
120201 会计学 20
三、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我校在复试期间单独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具体安排于考试前在我校网站主页和研究生部主页中的招生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各占75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政治经济学 |
经济学(75分)(政治经济学30分,西方经济学45分) |
政治经济学(75分) |
金融学 |
经济学(同上) |
金融学(75分) |
国民经济学 |
经济学(同上) |
宏观经济管理(75分) |
财政学 |
经济学(同上) |
财政学(75分) |
会计学 |
管理学(75) |
会计学(75分) |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
四、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有关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交费、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12日8:00—7月26日20:00.
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为:http://pgs.ruc.edu.cn
现场报名时间:2006年7月29日至31日(8:00—16:30)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一楼大厅
其他有关联考信息请登陆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
(一)报考者登录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报考者必须满足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一经查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二)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网报编号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确认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三)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中下载,网址为:http://gs.cufe.edu.cn/zsgg/gxjsgg.htm),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于复试前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五、全国联考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2日。GCT:上午8:30—11:30;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下午14:30—17: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和复试
我校于2007年3月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资格审核时交报考费110元。届时达到我校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资格审查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校复试。
七、录取工作
复试和资格审查后,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入学报到时间为2007年9月上旬。
八、培养方式
我校招收的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按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九、收费标准
每学年学费9,000元,贰年共计人民币18,000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阶段再收取答辩费5000元。
十、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288344 传真:010-622888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