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试题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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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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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基础理论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满分6分)
1.公法,一般认为,凡涉及到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为公法。(3分)
2.法系,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2分)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1分)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满分19分)
1.错误。[解析]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具有阶级性和国家强制性,因此不能与作为一种特殊社会规范的习惯法混同。
2.正确。[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在约束力范围方面是针对具体的人、具体的事,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3.正确。[解析]在一般情况下,各法治国家坚持新的法律颁布后只对生效后的事件和行为适用,不承认法律的溯及力。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有利追溯的原则。
4.正确。[解析]法有善恶之分。一般而言,保护人权的法是善的,而侵犯人权甚至否定人权的法是恶的,人们便有权予以抵抗,即恶法非法。
5.正确。[解析]司法人员只有忠诚于法律和服从法律,才能排除法律之外的其他任何影响,公正独立地行使司法权,倍守法律公正的最高理念。评判司法行为优劣的最高的和惟一的标准就是法律。
6.错误。[解析]在一般社会规范中,党章、团章也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不能说只有法才规定权利和义务。
7.错误。[解析]调解书和逮捕证都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者是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件,只对具体人和事适用,只适用一次。所以,调解书和逮捕证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8.正确。[解析]与东方相比,古罗马法院组织出现较早,且在法律中规定了许多关于诉讼的专门原则,如“公开审判”,“不告不理”等。
9.正确。[解析] 11世纪英国王室法院的法官在巡回审判中,有选择地适用各地的习惯法而形成判例,通行于全国,因而称普通法。普通法和以后形成的衡平法都由判例组成,故又统称判例法。 10.错误。[解析]违法行为并非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例如某些违反程序性法律规范的行为就不一定是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11.正确。[解析]一般而言,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二,即法律的调整对象和法律调整方式。其中,法律调整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大多数法律部门就是根据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种类的不同来划分的。
12.正确。[解析]在我国,立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在广义上,立法主体既包括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也包括经授权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13.错误。[解析]法律渊源主要指法官等职业法律群体对什么样的法律性资料所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而不是指法律从哪里来及其发展变化。
14.正确。[解析]司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立法权、行政权相脱离,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种。司法权是按照执行立法机关制定公布的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一种权力,主要是审判权。
15.错误。[解析]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强制性罚措施,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3种。行政处分只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
16.正确。[解析]法制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制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17.正确。[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等。
18.错误。[解析]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人们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称为禁止性规范。
19.错误。[解析]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经济基础和意志内容两个标准,对历史上的法所作的分类。依据法的传统和外部表现形式的不同对历史上的法律所作的分类应称为法系。
三、论述题(本题15分)
答:(要点)1.法具有规范性。(2分)概括、反复适用,所以其作用是高效率的。(1分)。2.法具有国家性。(2分)3.法具有普遍性。(2分)4.法具有利导性。(2分)5.法具有强制性。(2分)6.法具有程序性。(2分)(本论述题作适当展开的,加1分至2分)
2、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满分8分)
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1分)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1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2分)
2.平等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原则,(1分)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违法行为受到追究;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外特权。(2分)我国公民的平等权还包括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的内容。(1分)
二、选择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
1.A.[解析]权利制约权力是宪法的核心,这一核心在政治实践中的集中表现,就是一切公共权力的合法性都植根于宪法之中,即必须建立有限政府。因此,建立有限政府应当为宪政的基本精神。
2.D.[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以避免任职上的终身制。
3.ABD.[解析]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宪法在法律上的特征,也是宪法区别于其他普通法的重要特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主要表现在: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因此,本题的答案应当为ABD.
4.AB.[解析]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是指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其含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2)宪法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规则。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AB.
5.A.[解析]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以《人权宣言》作为反封建专制的重要武器和旗帜,并在1791年法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将其作为序言,以强调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6.D.[解析]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只有县级以下含县级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则是实行间接选举。因此,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间接选举产生。
7.AB.[解析]我国《宪法》第37条第2款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因此,答案应选AB.
8.C.[解析]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监督权,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监督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的规定;(2)监督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
9.A.[解析]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英国长期奉行“议会至上”的原则,认为议会是代表人民的民意机关,是主权机关。因此,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应当高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法律是否违宪,由议会来判断。 10.ABC.[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区域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3种,不包括民族乡,我国没有自治乡的提法。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ABC.
11.D.[解析]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表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是我国国家机构得以建立。、健全和国家政治生活得以全面开展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而且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12.B.[解析]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三、分析题(本题10分)
答:(1)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营运性出租车收费问题的规定》属于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命令。因为,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但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3分)
(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此,赵某认为市政府的行政命令违法,有法律所规定的诉愿权。(2分)
(3)根据我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而无权审查并撤销人民政府的行政命令。(1分)我国宪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决定和命令有权变更和撤销。(2分)因此,法院告诉赵某向省政府和人大反映情况是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因为省政府是市政府的上级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有权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1分)赵某应当听从法院的司法建议,采用正确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解决问题。(1分)
3、中国法制史 一、填空题(本题共2题、4空,每空1分,满分4分)
1.天讨天罚。[解析]:夏商统治者声称自己是奉“上天”之意来治理天下,而颁布法律,实施刑罚也是奉行“天意”。
2.八议官当。[解析]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官当,是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徒罚的一种特权制度。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
1.对。[解析]凡买卖奴隶,牛马须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买卖兵器,珍奇等小件物品则使用较短的契约,称为“剂”。 2.对。[解析]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3.错。[解析]因为“约法三章”不在汉律60篇内。
4.错。[解析]“亲亲得相首匿”制度形成于西汉宣帝时期。
5.错。[解析]“五朝会典”是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等5个朝代编纂的会典的统称。
6.对。[解析]元英宗至治三年修订了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大元通制》,共2000多条,分制沼条格,断例、别类四部分,较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的基本状况。
7.错。[解析]明朝“重其所重”,主要表现在对谋反、大逆等贼盗犯罪的处罚上。对有关风俗教化方面的犯罪,则采用“轻其所轻”的原则。
8.错。[解析]清末司法改革中将刑部改为法部,作为纯粹的司法行政机关。
9.错。[解析]南京临时政府制度制定的第一个宪法文件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0.对。[解析]1934年1月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大纲》作了修改,最主要的是在第1条内增加了同中农巩固的条文。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满分8分)
1.B.[解析]“五听”是西周时期审理案件时运用察言观色的办法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这五种方式具体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2.C.[解析]公室告,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
3.C.[解析]枷号,明朝创没的耻辱刑,它使犯人在监狱外带枷示众,受尽羞辱和痛苦。
4.C.[解析]是抗日民主政权制的《施政纲领》的代表,规定了保障抗战、加强团结、健全民主、发展经济、普及文化教育的“二三制”政权组织形式和保障人权等内容。
5.A.[解析]大理寺,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案件有重审权。
6.C.[解析]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上的专门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2编,共53章,411条,另附《暂行章程》5条,与中国传统法典在结构、表现形式等方面均有较大的不同。
7.B.[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共有6篇,分别是《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它是战国初期魏国李惺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8.B.[解析]会审公界廨,又称会审公堂,是1864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满分8分)
1.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原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制定的一部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地典,也是中华法系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代表性法典。(2分)《唐律疏议》包括律文和疏议两部分。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颁行《永徽律》。永徽三年(公元652年),长孙无忌等大臣历时一年,完成对律文的疏议解释,并将律文与疏议合编在—起,于永微四年(公元653年)颁行天下,称为《永徽律疏》。到元朝以后,始称《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最优秀的法典,也是迄今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部法典。(2分)
2.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谓“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反映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崭新形式。(1分)抗日战争时期,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同志通过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了一些错案,解决了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使违法者受到制裁,无辜者获得释放,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因而受到普遍的欢迎与赞扬,这种工作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2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特点是:实事求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司法干部与人民群众共同断案;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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