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06年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读法硕学位选拔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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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06年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读法硕学位选拔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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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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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品行端正,学业优秀;
2.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3.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未受任何处分。
二、申请办法
查阅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0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并按要求履行申请手续。
三、考核办法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选拔部分优秀申请者参加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将要求考生写一篇一定字数的论文,对有关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思维清晰、表达流畅,以考查考生对社会问题的把握程度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部分将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我校将根据申请材料、笔试、面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四、录取类别
自筹资金培养,详情请见2006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五、联系办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业务办(明理楼107室)电话:(010)6278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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