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硕政策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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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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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法硕联考"的报考条件? "在职法硕联考"是指每年十月份举行的全国28所高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联考。 在职法硕联考是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主要是面向政法系统内部招生,也称"五部委在职法硕联考"。其招生范围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其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当年的8月31日。 符合在职法硕联考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二、"在职法硕联考"的报名方法? 首先要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后,到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资格审查后,开始报名。 报名可以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现场录入)报名信息、照相。 在职法硕联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七月或八月,网上报名时间比现场报名时间提前半个月左右。 三、"在职法硕联考"的考试? 在职法硕联考的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十月,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实行全国联考。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黑龙江大学。 在职法硕联考的外语考试用书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业务课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考生可在报考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也可经报考单位同意,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四、"在职法硕联考"的录取? 从2002年始,在职法硕联考的录取工作,不再划定全国统一的录取分数线,而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录取标准。但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下达的录取限额。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实行委托培养形式,考生须同招生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各招生学校一般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考试的第二年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春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和户口关系。 目前,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收费标准各校不一,一般从20000元到36000元不等。 五、"在职法硕联考"的教学 ?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两年至四年。一般采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例如利用周末或晚上等业余时间授课,或在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授课。 学生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二十多门课程,学生应按照学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45学分。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部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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