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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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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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1992年开设法学本科专业,1996年成立法律系,2002年6月成立法学院。法学院成立以来发展势头十分强劲。通过倾力集中引进高水平师资,法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学院现有教师42人,其中有专任法学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教师中70%以上有法学博士学位,80%的教师有法律职业经历。法学院现设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等六个硕士点。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具有国内一流的法学师资,法学图书资料齐全、法学教育配套设施先进、完善。热烈欢迎有志者踊跃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04年我校预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75名,国家计划内和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名额与比例待定。 二、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招生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己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是专科毕业满两年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程度的人员。以同等学历报考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报考时提交由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已经公开发表的法律专业论文一篇;已通过专升本阶段6门以上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考试 考试科目和代码 030180法律硕士 招生人数75 (含30名知识产权专业法律硕士研究生) 考试科目 ① 101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 ③ 法硕专业课(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④ 法硕综合课(法学理论60分,中国法律史40分,宪法学50分) 注:入学考试业务课参考书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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