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师范大学200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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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0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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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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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开展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二、报名程序 ①考生到我校研招办领取《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或直接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 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 )。②考生填好表格,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③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先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在湖南省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登录http://xwb.hnedu.com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省外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在考试后录取前进行。报名费400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7月中、下旬;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7月28日—30日。 现场报名地点:在本省参加考试考生须直接到我校报名,省外考生由所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报名和考试地点,或直接到我校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04年10月23日、24日 考试科目为4门: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门公共科目实行全国联考,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报考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可在教育管理方向或学科教学方向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三门公共科目均有复习指南和考试大纲,考生可在报名时购买。英语考试听力测试成绩计入考生英语总成绩 (我校采用音频发射,请考生自备音频接收耳机) 。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根据入学考试成绩由我校划定。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我校采用寒暑假到校学习和脱产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三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其中原则上脱产半年)。课程学习费共9000元,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按省物价批文另收。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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