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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科技经费 研究生帮忙科研不再只领一两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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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在线 点击数:595 更新时间:2007-7-11 11: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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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消息 省科技厅将出台《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在校研究生可领取一定的劳务费 当下,大学生都已经进入了自己的暑假生活,可电子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的研究生小李还没歇下来。下学期就要开始读研二的他,整个暑假都要呆在实验室里帮导师攻关科研项目。“老师会给些劳务费,不多,估计也就一两百吧。”小李虽然也觉得自己的劳动有些廉价,但想着之后的两年还要跟着导师学习,毕业论文还要老师指导,心里的苦也不敢说出来。 不过,研究生帮导师做课题两月只领一两百的现状,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有所改变。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科研单位和院校的科研经费管理,省科技厅将出台《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新办法中将在科研经费中增设科研流动人员的劳务费,明确规定像在校研究生这样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流动科研人员可领取一定的劳务费,研究生帮老师干活不再只有一两百。 即将出台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的具体落实和管理,取消了人员费,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不再允许从课题经费中开支人员经费。但对于以往没有规定的流动人员则增设了劳务费,明确规定没有工资性收入的流动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可领取一定的劳务费。 省科技厅条财处处长李栗璇说,目前越来越多的在校研究生参加到具体科研项目的攻关上来,他们既是老师的学生,又成为了老师科研上的合作伙伴,他们在具体科研项目中所付出的劳动应该得到承认。“以往预算中没有研究生的规定,学校不能在预算中纳入,所以研究生一两百的‘劳务费’都是老师象征性地给的补助,并没有专项经费支持。现在将这笔费用纳入科研经费,帮忙做科研的研究生的劳务费将会有所增加,将更倾向于按劳取酬。”李栗璇处长说。 记者郑钰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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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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