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已于2006年4月30日按考生复试结束后在信封上所填写的地址将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政审表寄出。请未收到调档函或政审表的拟录取考生重新确定地址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登录填写(点击进入)。
我办将于2006年5月21日后集中重新挂号寄出。如果档案所在单位接受调档函、政审表传真件,请提供该单位传真号码,我办将调档函或政审表传真至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