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在教育部介绍研究生复试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的讲话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到复试阶段,现在正有将近40万的考生走进高等学校的大门,参加复试。今年的研究生复试工作与往年有所不同,在今年复试工作开始之前,教育部召开了2006年研究生全国招生工作会议,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可以说是教育部首次出台关于加强复试工作的专项文件,这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在推进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方面可以说迈出了重大的步伐。广大考生和社会也非常关注复试工作能否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如何体现它的科学性,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向新闻界的朋友们介绍一下有关的情况。
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高考有很大的不同,研究生的招生考试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初试,一部分复试,初试是由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复试是由各高等学校招生单位或者说单独组织的以面试为主的考试、考察。可以说,我们研究生的选拔制度就是国家统考与学校单独考试相结合、初试与复试相结合这样一种选拔制度。这种制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特殊规律和它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而且实践证明,这样一种选拔制度是符合研究生招生的基本规律,符合中国的国情。
近些年来研究生招生工作也确实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或者种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考生过份追求初试成绩,或者说一些地方出现了重初试、轻复试的现象,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什么?有一些学生入校之后不适应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缺乏科研的基本素质,缺乏发展的后劲,同时也就影响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另外,国家和教育新的发展形势也对研究生招生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加大改革、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制度,我想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我们的制度如何进一步适应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需要。我们国家目前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胡锦涛总书记在前不久全国科技大会上有一个讲话,要求我们要源源不断地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具有蓬勃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进程当中,研究生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或者说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在这样一个新形势下,我们研究生招生改革的方向或者说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为国家的发展战略服务,要为建设一个创新型国家服务。在这方面我们要源源不断的选拔和培养出大批的具有蓬勃创新精神的创新人才,这是一个需要。
二是我们的制度如何进一步适应,引导好本科素质教育的需要。我们的研究生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或者某种程度上,对本科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我们每年差不多有将近40%的本科生进入到考研行列当中,所以研究生教育如何发挥好积极的引导作用,使我们的本科教育既能够全面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又有利于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对我们来讲这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也就是说要求我们的研究生招生考试要避免出现,有的学校把过多的时间用于为学生做考研辅导,也避免有些学生把大量的本科阶段的学习时间用于应对研究生考试。
三是如何进一步适应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的需要。相对于本科教育,我们的研究生教育具有其自身特点,这个特点是学生学习的专业领域更加专深,学生在导师的直接指导下,主要通过自学和科学研究等方式来完成学业。这样一个学习的特点,也就是说无论学习领域也好,无论教师的指导方式也好,还是学生的学习方式也好,都更加体现了个性化的特征。这个培养特征决定了我们的招生考试或者说人才选拔,也要更多的体现出因才试考。所以下一步或者今后我们改革的方向也是明确的,就是要进一步扩大高校或者说招生单位的招生自主权,赋予导师或者我们的学术团队更多的招生权利和责任。我们除了考察学生必要的知识之外,还要更多的尊重指导老师的意见,更多的尊重教授群体的意见。
四是如何进一步适应、维护好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的需要。公平公正是我们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或者说是我们国家教育考试公信力的基石。这些年或者说当前社会的诚信体系、法制环境并不是十分健全和完善,在这样一个情势下,不法分子、不正之风对我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干扰将是长期的,所以维护好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生招生制度建设的根本性或者说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是在这样一个形势和背景之下,教育部今年出台了《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这个意见可以说着眼于新形势下研究生招生制度建设更加全面、系统,更加科学地规范了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强化了复试的制度性建设。主要内容有:一是强化了复试的地位和作用。文件中明确提出,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基础性环节;二是扩大了复试的权重,教育部首次明确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还有就是明确了实施复试工作的权力、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概括的讲就是招生单位全面负责,校、院或者说校系两级管理,导师、专家集体考察这样一种体制。
第二,形成了更加科学的考核体系,首先在专业内容的考核方面要求突出重点,侧重于对学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二是考察的范围要求更加全面,不仅仅是专业素质,而且包括了文化素质、思想品德,这些对于研究生成为人才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里我想给大家讲两个案例,这是我们一个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位老同志讲的。一个是我们著名的英语专家许国璋教授,他非常注重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或者说在选拔学生的时候非常重视他的人文素质。他曾经有一个学生英语成绩非常好,但是在面试过程当中其他的人文素质总的来讲偏低,所以没有录取这个学生。他有句话是:我们要培养的不是电线杆,是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英语不好我可以帮他补,但是人文素质不行是很难补上的;再有一个案例是林巧志教授,他非常重视学生的医德医风,也曾经有学生医疗技术很好,但是对病人缺乏关爱,冷冰冰的,所以在他选拔学生的时候也没有录取,所以我们觉得人文素质也好、思想品德也好,把这些纳入考试内容是研究生成才的非常重要的几个方面。除了专业考试内容,全面的考察领域,在考试形式上我们也要求方法上根据各个学科的特点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复试的方式,面试、笔试、试验等等都可以采纳。
第三,强化了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一个在原则上我们强调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方面的考察,再有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在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进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有这样一些具体的规定。
第四,强化了程序公平管理原则。具体有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对一些重要的复试环节国家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的要求,比如说复试小组一般要由5名教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再有要求学校实行三公开,也就是说复试的具体要求要公开、复试的办法要公开、复试的结果要公开;还有要求招生单位要统一导师、专家遴选和工作的规范要求,并且对所有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技能的培训,使每一个参加复试工作的人都要明确评判的标准、规则、程序和纪律。
第五,加强监督保障。具体内容有几个方面:一是要执行考场监察和巡视制度,进行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二是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三是要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招生单位要组织复议;再有对违纪、违规人员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目前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个招生单位正在紧张而有序的组织复试工作,一些学校,像我们在座的清华大学陈教授、北大的生教授、还有南大的佟教授,他们复试工作刚刚结束,还有些学校正在进行当中。
总的来讲,我们感觉到今年的复试工作可以说是非常有序的,而且考生、招生单位和社会应该说是满意的。今后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我想既要遵循研究生招生工作本身的客观规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同时又要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要实现二者的统一,所以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我想要加强两个制度建设:一个制度是我们招生工作制度本身,要使我们的制度进一步向着科学化、公平化的方向前进;第二个制度是社会环境,这个建设应该说是重要的,能够形成更加有利于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的社会观念,各界对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教育改革是重要的前提和保障,只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教育改革才能前进,而这个前进肯定是国家民族之幸,也是千家万户之幸。
我简单的介绍这些情况,最后衷心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多年来对我们招生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大家今后为建设一个良好的制度,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继续给我们以支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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