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科目共四门,文科类专业为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理工财经类专业为政治、外语、数学及专业课。政治、外语与数学均为全国统考,专业课由各校自行出题。政治、外语每门100分,数学与专业课每门150分,四门课程共500分。
这些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数学考试大纲》、《英语考试大纲》、《医学考试大纲》予以确定,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组织命题。初试录取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根据各科当年考试情况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