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2日国务院学位办召开第三次专家会议,确定从今年起我国将建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开辟体育学研究生新的培养渠道。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管理与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面向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包括中小学和大学的运动训练人员、各级运动竞赛的管理人员、中高级体育锻炼的指导人员等;培养对象是体育领域从事教学、训练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招生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学制两年,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