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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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安徽工业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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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完 成 时 间 |
负 责 单 位 |
1 |
编制学校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并报省招办。 |
5月底-六月初 |
研究生招生办、各招生学院 |
2 |
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 |
7-10月 |
研究生招生办、各招生学院 |
3 |
为考生咨询、查阅招生目录。 |
11月上旬 |
研究生招生办 |
4 |
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寄发《准考证》给考生,编制准考情况报省招办。 |
12月中旬 |
研究生招生办 |
5 |
成立专业基础课命题评卷组并命题 |
12月10日前 |
研究生招生办、各招生学院 |
6 |
印制专业基础课试题,密封后机要寄送各试题接收点。 |
12月15日前 |
研究生招生办 |
7 |
接收各考点寄回考卷,按机密件保管;将公共课试卷拆封整理好后送省招办统一阅卷。 |
1月下旬-2月中旬 |
研究生招生办 |
8 |
组织各专业基础课命题组在同一时间和地点按照评卷要求进行阅卷、复核。 |
2月底 |
研究生招生办 |
9 |
报送专业基础课成绩到省招办,并取回公共课成绩和试卷。 |
3月上旬 |
研究生招生办 |
10 |
根据国家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提出初步录取名单,拟订复试标准。 |
3月下旬 |
研究生招生办、各招生学院 |
11 |
生源不足时,各招生专业应积极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做好生源调剂工作,务必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任务。 |
4月 |
研究生招生办、各招生学院 |
12 |
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要求和录取原则组织复试。 |
5月初 |
研究生招生办、各招生学院 |
13 |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 |
5月15日前 |
研究生招生办 |
14 |
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 |
5月中旬前 |
研究生招生办 |
15 |
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
6月上旬 |
研究生招生办 |
16 |
将新生录取名单印发给各招生学院、后勤集团、校医院、图书馆、组织部、团委等单位,做好新生入学各项准备工作。 |
7月初 |
研究生招生办 |
17 |
准备好新生宿舍 |
7月 |
后勤集团 |
18 |
新生报到时按规定交清住宿费、体检费、户口办理费、公物押金等费用,在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合格后方可注册。并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和图书借书证。 |
9月上旬 |
研究生部、财务处、后勤集团、组织部、团委、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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