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高招办的有关文件要求,我院200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和办法如下: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我院200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09体育教学训练的理论与方法(田径和体操)”两个研究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各接收推荐免试生1名。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原则上本科应为“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原则上本科应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二、推荐免试生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的文件要求执行。
三、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应最迟于2006年10月10日将项目填写和盖章齐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推荐学校提供)及有关支持材料(如已经获得的学习成绩证明、受奖励、参加科研工作、发表论文或著作、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等)寄达我部。
2.我部将于2006年10月11日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本人,并于10月13日在我院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为英语听力、专业笔试(《运动训练学》科目)、面试(含英语口语)和体育加试。
3.对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部将于10月13-20日进行公示,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及将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加盖公章的《推免生登记表》寄送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于2006年10月25日前交回推荐高校。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及时向所在高校领取“推荐免试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京内推荐学校的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市高招办网上报名有关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
5.我院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督促所在高校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免试生登记表”寄达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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