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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佚名 文章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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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07年我校将继续按照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具有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自主招生选拔: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信息学学科竞赛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化学、生物学科单项二等奖以上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化学、生物类专业;

  4、在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全国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

  5、在航空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6、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独到的研究,并发表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论文;

  7、在文学、语言方面具有扎实基础和特殊才能;

  8、英语才能突出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英语专业;

  9、获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0、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对社会有重大贡献;

  11、高考成绩有一门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应届考生(只在江苏省实行,具体要求和享受政策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制定)。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zs.n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直接来函书面报名。申请人须邮寄以下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1、按要求填写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

  5、个人陈述。个人陈述除个人情况描述外,还应当反映出填报志愿的理由,字数为两千字左右。

  我校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选拔专家组将对申请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

  2、我校将于2007年1月18日、19日举行自主招生选拔冬令营活动(活动内容详见附件)。初审合格者参加冬令营活动,进行相关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考试及面试。理科学生必考科目为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报考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可选考化学,其他专业须选考物理。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语文。通过冬令营测试,我校将确定2007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3、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2007年3月中旬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学生名单,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在考生就读中学进行公示。

  4、入选考生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最终确认自主招生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录取政策

  在综合考虑学生平时成绩、自主招生测试、面试成绩基础上,我校对取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优惠,分为以下三类:

  1、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则予以录取,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则予以录取,学校结合考生志愿以及录取情况安排专业;

  3、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可在我校录取线下降一定分数录取(具体分数以公示信息为准);若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

  相关专业优秀的学生如被录取,可在进校后参加我校“强化班”的选拔;相关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进校后可直接进入强化班学习并取得参加工科研究试验班选拔的资格。

  五、监督机制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专职教师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招生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2、我校成立由分管纪检检查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3、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质询、监督和举报,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备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经核实如确为中学把关不严,则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传真电话:025-84892459

  咨询电话:025-84892899 025-84890508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zs.nuaa.edu.cn

  七、其它

  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请点击查

  看更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研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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