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岛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85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2005年,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目前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1个专业可招收博士研究生,217个专业可招收硕士研究生,70个专业可招收本科生,12个博士后流动站,444名博士生导师和1810名在校博士生。
一、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教育部设立的全日制奖学金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07年面向港、澳、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厦门大学2007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上的招生专业目录。注意:个别不招收港澳台生的专业,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港澳台招生无计划限制。
三、学制和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制:3-4年;
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3-6年。
四、学习费用和奖学金
1、学费(含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在职兼读):全程39000元。(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奖学金
(1)教育部为台港澳优秀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我校每年从录取的新生中遴选若干名优秀者报教育部审批。获教育部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给奖学金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有意者可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2)我校面向优秀台湾学生设立的“翔鹭奖学金”每年设一等奖12名(其中本科8名,研究生4名);二等奖30名(其中本科22名,研究生8名)。学校在每年的校庆大会上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每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
(3)我校面向港澳学生的专项奖学金正在设立中。
3、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在职兼读生住宿自理。)
博士新生安排入住博士公寓(住宿标准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住宿费为2400元/人·年,物业管理费12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报考资格
1、香港、澳门或台湾的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2、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士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下,自费在职兼读生可适当放宽。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报名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学者的书面推荐材料。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网站通知为准)
2、报名地点:
①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电话:(010)68453458传真:(010)68948227
联系人:于鹰宇邮编:100081
②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电话:(020)38627815传真:(020)38627816
联系人:施靖波邮编:510631
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联系人:邹重华
④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传真:(00853)322340
联系人:郭淑华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学者书面推荐材料;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和E-Mail地址。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点相同。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垂询。
4、厦门大学代码:10384
七、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专业。报考教育部为港澳台人士设立全日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兼报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各初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注意:①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厦门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生免考政治理论科目。
②凡报考学科、专业规定的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及外国语考试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选定考试科目的名称及外国语考试语种,否则考试科目中选考科目由我校确定,外国语则指定为英语。
2、初试时间:每年四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初试合格者,由我校寄发复试通知书。具体的复试时间一般为5月底、6月初,地点在厦门大学。复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和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005
电话:0086-592-2188888;传真:0086-592-2180256
网址:http://zsb.xmu.edu.cn;电子信箱:ccp@xmu.edu.cn
联系人:陈春萍、余自中
十、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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