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的有关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吉首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59:1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其它高校相关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现状,对研究生课程免修事宜作以下规定:

  一、公共课程免修规定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公共政治课程为研究生必修科目,任何专业的研究生均不得申请免修。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外语水平,提出免修申请,免修的条件为: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或者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0分以上,且证书或成绩为申请之日起前四年内获得。

  2、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在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与英语有关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获得本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课程免修规定

  参加过相关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提出专业课程免修申请。

  三、免修课程考试规定

  免修课程均为免修不免考,申请免修获准的研究生应参加免修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不包含平时成绩。

  四、课程免修申请程序规定

  研究生的课程免修申请应经任课教师、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连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研究生处批准。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