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秋季MBA已录取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凡签自筹协议的考生需将人事档案于2006年5月31日之前转入我校。
需自己办理的考生请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到MBA教育中心(教四楼D区510)领取调档函;其他的考生,为不耽误调档工作,请将档案所在单位的详细地址及邮编告知MBA教育中心。
注:交费考生的发票抬头如需开单位的请尽快将单位名称告知MBA教育中心,已方便我们汇总后交财务处为您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