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以优厚待遇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济源之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49: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内容提要:济源市近日专门出台了较为具体和详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旨要以优厚待遇留人,以人才和智力助推济源经济发展步伐。

  为进一步落实济源市“人才强市”战略,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近日,济源市专门出台了较为具体和详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以优厚待遇留人,以人才和智力助推济源经济发展步伐。

  据了解,根据工作需要和济源发展所需的原则,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特殊职位考录,简化程序。依据德才条件,分别享受副处级和正科级待遇。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不受编制限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工资,依据所任职务或职称,不执行试用期工资,从到单位起薪之月起,按所任职务或职称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到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的,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安排在市直机关和市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的博士,如本人在济源购房,凭房屋产权证明,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补助费。暂不买房的,每年给予1万元安家补助费,按年拨付,直至付完。到差额供给和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工作的,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凡市级财政支付工资的博士,前3年每月增发1000 元的技术补贴,其他单位按财政体制权限程序决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诚聘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设岗职数限制,符合诚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申请,市人事局下达专项指标;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其配偶可在本市予以安置工作;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优先参加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委派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内外培训、进修,并按规定享受必须费用总额70%的资助;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济源工作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金,给予同等额度的奖励;各级党代会代表中知识分子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知识界、科技界代表,可优先从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根据济源经济发展状况,引进急需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要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引进的人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器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纳入所在单位的干部管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会同所在单位进行考试,对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科研工作能力与本人学历、职称明显不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予以解聘辞退,其所享受的待遇即行终止;市委组织部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宏观管理。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分配、工作调配、出国进修等有关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给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