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07年起硕士生学费每人每年一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 11:09: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记者在中山大学刚刚公布的《200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看到,从2007年开始,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按时向学校交纳培养费(学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万元。

  同时,普通全日制硕士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研究生奖助金。

  据介绍,研究生奖助金标准包括培养费(学费)和生活津贴,其中生活津贴为每年4800元。

  至于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照中大的规定每年同样需要缴纳培养费(学费)。大部分专业学位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费(学费)为每人每年1万元,按学年收缴。部分专业学位另有规定,其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的总学费分别为每人7.8万元、3.6万元和4万元。另有一些非全日制在职委托培养班学生(含单考生)的培养费(学费)目前未定。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但是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它专项奖学金。

  据悉,明年中大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600名。